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决定,即日起,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支持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本次专项申报奖励资金从60万元到150万元不等,旨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医药产业自主创新步伐,推动医药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巩固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提升全省医药产业综合竞争能力。
在专项申报指南中,支持范围包括获得国家新药证书的药品,以及拥有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三类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并首次在川产业化的项目;依托道地优质中药材产区的独特资源优势,建设道地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基地,并通过GAP认证的项目。
项目申报需企业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及证明,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市(州)或扩权县经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申请。省经信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由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