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有关项目推荐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成科字〔2014〕8号)和《成都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成财教〔2013〕29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委托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服务机构,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次项目监理工作,对部分市级科技项目的实施进展、管理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理项目范围
2015—2016年获得市级财政资金立项支持且在执行期内的我市科技项目,包括:
(一)2015年创新驱动发展试点示范区建设项目;
(二)2015年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
(三)2016年农业技术成果应用示范项目、农业技术研发项目;
(四)2016年科技惠民应用示范项目、科技惠民技术研发项目。
(名单见附件1)
二、监理主要内容
按照签订的项目合同书,重点检查项目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计划进度完成情况、技术和质量等指标完成情况、经济和社会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其中,创新驱动发展试点示范区建设项目重点从创新驱动监测评价体系四个方面及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三、监理方式
重大(重点)项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监理方式;一般项目主要采取书面审查的监理方式。
四、材料填报时间
2017年5月8日—6月4日。
五、报送材料
(一)成都市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二)相关附件按照《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中“附件信息”的要求提供,其中:重大(重点)项目需提供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
六、报送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登录“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 kjxm.cdst.gov.cn)进行填报。
2.监理材料经推荐单位和监理服务机构审查通过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在线打印一式一份,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监理服务机构。
3.创新驱动发展试点示范区建设项目另行填报纸质版《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监理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七、有关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6月4日前完成监理资料的填报工作(包括网上材料提交和书面材料报送)。填报时间截止后,填报系统将会自动关闭,请项目承担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工作。其中:重大(重点)项目涉及后续经费拨付,请项目承担单位提早完成填报工作。
2.重大(重点)项目的现场考察将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提问、文本查阅、实地考察、查阅财务账目等方式,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准备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书面,含项目进展、合同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15分钟 PPT汇报材料、各类项目执行证明文本材料、项目财务账目原始凭证等。现场考察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项目承担单位须对照《成都市科技项目合同书》,结合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填报有关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数据应真实、准确和完整。
4.我局将对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监理材料的质量、时效等行为进行信用记录,并将项目执行情况作为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经费后续拨付的重要依据。
八、联系方式
(一)监理服务机构: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材料报送地址: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B1座6楼项目管理部。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项目编码为“SF”的项目
联系人:韩媛媛,联系电话:65784533
联系人:胡 齐,联系电话:85185330
2.项目编码为“NC”的项目
联系人:张黎雪,联系电话:65575907
联系人:张薿文,联系电话:85214414
3. 项目编码为“ZF”的项目
联系人:夏钰鸿,联系电话:65575906
3.《成都市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创新驱动发展试点示范区项目表样).doc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