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5 月 2 日下午消息,南方日报社发布反侵权公告,称 2016 年至今,“今日头条”客户端未经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版权作品近 2000 条。“今日头条”客户端未经授权,擅自转载使用本报社原创新闻内容,南方日报社已对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相应侵权责任的权利。
近日,今日头条似乎陷入了侵权“漩涡”。就在上周,腾讯和搜狐以涉嫌侵犯其所属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今日头条诉至海淀法院。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对涉案作品提供在线传播,并就涉案作品索赔经济损失百万级。
去年 11 月,凤凰新闻就以今日头条恶意劫持凤凰新闻客户端流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有违基本商业道德的恶意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2000 万。
更早之前,自 2013 年起,包括新京报网、《广州日报》、《长沙晚报》、《楚天都市报》等各类媒体都曾因版权侵权将今日头条发生纠纷。
以下是南方日报社公告节选:
2016 年至今,“今日头条”客户端未经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版权作品近 2000 条,部分涉嫌侵权转载作品如下:
“今日头条”客户端未经授权,擅自转载使用本报社原创新闻内容,特刊登公告对其侵权行为进行强烈谴责。本报社已对上述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相应侵权责任的权利。限侵权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与本报社沟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