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注册制-全文略读:不知不觉之间,郭树清已将在证监会的风格带入了银监会。”4月12日,有银行业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郭树清担任证监会主席的506天,提出的各项制度调整政策达70项,相当于“七天一新政”...
曾在证监系统刮起改革旋风的郭树清,如今将这种旋风带入了银监系统。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自2月底任职银监会主席以来,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郭树清出席的官方活动不多,其调研路径尚未浮出水面。但他所领导的银监会已出台了不少于7份监管文件,并且处罚了多个银行,频频亮剑银行业。
银监会监管风暴已拉开大幕。
在3月初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郭树清已透露出化解风险的紧迫性与严整金融秩序的信号,“强监管”的态度非常明确。向来以改革和创新著称的郭树清,在履新银监会之初将重心放在监管。
“银监会近期出台多份监管文件,肯定不是偶然,与郭主席的风格有关。”4月13日,华南一位银行业研究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道。
华夏银行是日前被银监会处罚的银行之一,其相关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自2015年以来,银行业严监管、重处罚已成常态。此次监管处罚是对2015年监管检查问题的处罚结果。针对银监会指出问题,华夏银行逐项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和化解风险隐患。
“今年是明确强调强监管的一年,也是监管问责的一年。”银监会高层在4月7日银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7年将是“强监管、强问责”的一年。
重罚17家金融机构
郭树清上任后,重拳惩处信达资产、平安银行、恒丰银行、华夏银行以及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等17家银行业机构。
4月10日,银监会在官网挂出25张3月29日作出的处罚决定,17家银行业机构被罚金额合计4290万元。在这批处罚中,罚款金额最高的是三家股份制银行,分别是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和恒丰银行,罚金为1670万元、1190万元和800万元。这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恒丰银行。
恒丰银行在被处罚的18项事由中,除了一些业务违规,银监会还披露了其“变更持有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未按规定报银监会审批”“关联交易未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查审批”“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更换行长信息”,尤为引人注目。
事实上,恒丰银行去年乱象颇多。2016年12月9日,恒丰银行公告原行长林治洪被解职,当日生效,而这一切发生在林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根据商业银行法,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监管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显然恒丰银行并没有遵守这一规定。
而在去年以及今年年初,关于恒丰银行股东变更的传闻不断,陆续传出遭第二大股东新加坡大华银行抛售,山东鲁信集团接盘的消息。恒丰银行2015年年报显示,该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烟台市国资委旗下蓝天投资(19.4%)、大华银行(12.4%)、江苏汇金(11.01%)、上海鲁润(8.42%)、上海佐基(7.63%)、厦门福信银泰(5.4%)。
恒丰银行被处罚或许早有征兆。今年3月2日,郭树清履新银监会主席后第一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回答记者有关恒丰银行乱象的提问时,表示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革,通过股改,理顺关系,在条件具备的时候推进资本市场公开上市。
而在一旁的银监会副主席曹宇也表示,会高度重视恒丰银行的问题,坚决治理市场乱象,银监会已经会同山东省政府认真核查,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据时代周报记者梳理,这些处罚的事由中,更多的指向是银行的业务违规,包括违规转让非不良贷款、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等。
4月7日,银监会对外公开,2017年一季度,银监会系统作出行政处罚485件,罚没金额合计1.9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97名,其中,取消19人的高管任职资格,禁止11人从事银行业工作。据统计,1.9亿元的处罚占去年全年金融的70%。
出台监管文件
一边处罚,一边加强监管。
据时代周报记者梳理,近期银监会下发了多份文件,但每份文件的指向性均不同。“这些文件释放出了加强对银行业监管的信号,具体指向是去杠杆、防范风险,这个与整体的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上述银行业研究人士说道。
4月7日,银监会发布4号文《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5号文《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强调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和市场乱象,切实查纠参与方过多、结构复杂、链条过长、导致资金脱实向虚的交易业务,确保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
银监会4月10日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6号文”),目的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处置一批重点风险点,消除一批风险隐患。
对于同业业务的风险防控,6号文要求银行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的依赖度,督促同业存单增速较快、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合理控制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规模。
广发证券银行业分析师沐华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近期监管政策落地明显加速,针对性也极强,剑指最近两年高速扩张的同业投资链条,包括上游负债端的同业融资和下游资产端高速增长的债券投资,强化此前的去杠杆力度,对于监管套利、杠杆套利、空转套利将持续构成约束。
4月12日,银监会再出监管新举措,下发《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下称“7号文”),要求针对银行业目前存在的突出风险,补充完善股东管理、交叉金融产品、理财业务等监管制度。
在3月2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郭树清表示,重点整治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花样翻新的利益输送、重大经营管理信息隐瞒不报、违法违规代持银行股份等不良行为,充分发挥监管处罚的震慑作用。
“所谓‘牛栏里关猫’,没有完善的监管制度,银行业经营必然引发严重的风险暴露。”郭树清称。7号文正是对上述提议的落地。
除了上述文件之外,银监会日前还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45号文)和《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的通知》(46号文),以及《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53号文)。上述三个文件都要求银行对其存在的一些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和形成自查报告。
九州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分析,通过上述三类套利业务模式,大量资金通过“信托通道”等方式流入实体企业,产生了大量的表外信贷,大大抬高了企业的杠杆率。
“银监会对于‘三套利’的专项治理,重点在于整顿银行投行业务,引导银行、企业去杠杆,长期有利于银行、经济的健康发展。”邓海清表示。无论是银监会的6号文还是《通知》中要求银行自查的项目,对同业业务的严格监管引发了市场关注。
兴业证券宏观分析团队指出,过去几年,中国经历了多轮金融监管,每一轮都有一个较为明确的监管重点。比如2012年的票据,2013年的表外业务,本轮金融监管主要针对的问题就在于同业和嵌套。
整治金融乱象
无论是重罚银行机构,还是连接出台多份监管文件,都是郭氏改革旋风的延续。“不知不觉之间,郭树清已将在证监会的风格带入了银监会。”4月12日,有银行业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郭树清担任证监会主席的506天,提出的各项制度调整政策达70项,相当于“七天一新政”。从新股发行改革到强制分红,从放宽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条件到对基金销售资格申请实行注册制,郭树清市场化改革的思路中透着简政放权的理念。
据时代周报记者梳理,自2月底履新银监会以来,郭树清在多个场合都谈到过对银行业风险的整治。
3月2日,郭树清在履新银监会3天即召开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已表态要根据银行业务和风险的新变化、新现象和新特征,全面梳理银行业各类业务监管规制,尽快填补法规空白,及时更新已经滞后于业务和风险发展的监管规制,废除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
3月8日,郭树清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银行业存在“脱实向虚”、服务实体经济不利、房地产的风险等问题,是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的问题,所有这些问题和矛盾都能得到解决,风险都能得到化解。
3月15日,郭树清出席2016年度中国银行业服务改进情况报告暨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发布会。在发布会上,他依然不忘谈到,监管部门要坚持以风险为本的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行为监管与功能监管;银行业要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补齐制度短板。
事实上,对金融系统的反思,郭树清在多年以前就有研究。在改革开放30年之际,郭树清著文《“改革战略及其选择”的回顾与检讨》,对2008年以前金融体系的脆弱性进行了反思。他认为,中国的金融改革形势之所以艰难,是因为这项改革并不仅限于金融业内部,说到底这是一场涉及全社会的改革。
邓海清表示,郭树清主席执掌下的银监会重磅发文防风险,金融监管改革大势所趋。回顾2016年三季度以来的监管政策,可以梳理出金融监管的框架与目标―以“一行三会”为主导的金融监管体系,与整顿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的政策目标。此次,银监会发文防风险、治套利正是在这样的监管改革大势下的一次政策推进。
在银监会的这段时间里,郭树清还增加了一个新头衔。3月21日,央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任命郭树清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目前,货币政策委员会有15名组成成员,主席为央行行长周小川。
信息来源:money.163.com 作者: 钟齐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