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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7〕45号)和《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川知发〔2017〕44号)和成都市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要求,为组织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专利,均可以申报中国专利奖。

  (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组织申报

  (一)请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和评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准备申报材料,特别要注意收集应用证明相关材料。

  (二)由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院士、成都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报省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1次。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内容

  1.申报材料纸件1份:申报书,附件-如专利产品图片或者照片纸件材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专利应用证明复印件,以及其它证明专利技术水平高、专利保护效果好、专利实施经济社会好的证明材料,附件资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电子文档1份:一个项目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例如“20121002****.*”。包含:①申报书(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勿更改格式,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②附件-如专利产品图片或者照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专利应用证明等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以及其它证明专利技术水平高、专利保护效果好、专利实施经济社会效益好的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

  3.申报材料推荐函、汇总表(见附件)电子件各1份。

  4.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件)请于5月4日前报成都高新区科技局,逾期不再接收。

  (三)推荐上报

  成都高新区科技局汇总区内申报、推荐、自荐项目,统一转报,经省知识产权局审核、评审后,统一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等材料表格请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网址:http://www.sipo.gov.cn/ztzl/ndcs/zgzlj/。

  报送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服务中心67号专利资助与服务窗口

  联系人:王岩 杨利芝

  电话:028-82829869 82829746

 

信息来源: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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