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Public Relations)简称PR或公关,是指有关著名人物、商业机构、政府、非牟利机构等各种组织,为改善与社会公众的关系、促进公众对其认识,以树立良好形象、取得公众的理解及支持。
在职业上,公共关系部门主要从事组织机构信息传播,关系协调与形象管理事务的咨询、策划、实施和服务的管理职能。
公关的主体与客体
社会组织
公共关系的主体是社会组织,尽管有些个人,如在竞选中的候选人、国家公务员、社会名流等等,为了某种特殊利益也举办公关活动,但他们在从事公共关系活动时,不是以自然人的身份,而是以法人的面目出现的。全面研究组织是社会学的课题,而公共关系学主要是从公共关系活动的角度,对组织相关的性质进行一些必要的分析。
社会组织的特点有:群体性、导向性、系统性、协作性、变动性、稳定性。人们组合成为组织必定是为了完成某种共同目标,但目标的存在方式又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社会组织必然具有多种类型:盈利性组织、非盈利性组织、互利性组织、公益性组织等等
公众
公共关系也称作公众关系,因为公共关系的工作对象就是公众。要做好公共关系工作,就必须了解和研究公众。在公共关系学里,公众与“大众”、“群众”是有区别的。它不是泛指社会生活中的所有人或大多数人,也不是泛指社会生活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部分人,而应具体地称为“组织的公众”。公众与组织之间必须存在着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公众的特点有:群体性、同质性、变化性、相关性。常见的公众分类方法有:
(1)根据公众与组织的所属关系分类,可将公众分为内部公众与外部公众。员工是组织直接面对而最接近的公众,是组织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细胞,是组织内部公众的主体。一般来说,在组织的外部公众中,消费者公众、传播媒介公众、社区公众、政府公众等对组织的发展尤为重要。
(2)根据公众与组织发生关系的时序特征分类,可把公众分为非公众、潜在公众、知晓公众、行动公众。
(3)根据公众对组织的重要性程度分类,可以把公众划分为首要公众、边缘公众和次要公众。
(4)根据公众对组织的态度分类,可将其分为顺意公众、逆意公众和独立公众。对于公共关系工作人员来说,顺意公众是组织的基本依靠对象,逆意公众是组织急需转化对象,独立公众是组织值得争取的对象。
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的区别
公共关系传入中国已经历了二十多年了,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人把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混为一谈,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十分消极的社会负面效应,因此,完全有必要从实际出发,在理论上对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进行辨析。
(1)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的差异。
① 两者产生的基础不同。人际关系是以血缘、地缘、业缘为纽带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联系,是一种“个体型”的社会关系,其原始形态与人类的起源同步。公共关系则是以业缘关系为纽带(即社会组织的经营行为所引发的)所形成的特定的社会组织与其相关公众之间的利益互动关系,是一种“群体型”社会关系。
② 两者的主客体有所不同。人际关系的主体是个体的人,客体也是个体的人。而公共关系的主体则是特定的社会组织,客体是与社会组织相关的公众。
③ 两者的目的、手段有所不同。公共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公”,服从、服务于群体利益,以塑造良好的组织形象为目标,主要运用大众传播媒介(如报纸、电视、杂志、广播等),在社会组织及其公众之间进行大范围的、公开的、双向的信息传播。而人际关系的目的主要是为个体,服从、服务于个体利益,其主要手段是通过个体与个体之间直接的,一般是小范围的、非公开性的信息传播。换言之,公共关系的信息传播带有鲜明的开放性、社会性、间接性和复杂性,而人际关系中的信息传播则带有明显的封闭性、个体性、直接性和单一性。
(2)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的联系。
① 两者都属于社会关系,都是社会关系的一个分支,彼此交叉包容,相互渗透,相互依存,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但交叉包容关系并不是等同关系,就产生的基础而言,人际关系的范畴远远大于公共关系的范畴。
② 两者在许多基本原则上是相通的。作为人类社会关系的产物,无论是公共关系还是人际关系,在实践中都以互利互惠为最基本的准则,因为满足各自的精神与物质需要是各种社会交往背后的普遍动机。
③ 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良好的人际关系是构建良好的公共关系的基础,人际交往是开展公关活动的一种手段。在实践中,公共关系作为“内求团结,外求发展”的管理艺术,也要经常借助于人际关系中的某些手段,通过个体交往以构建健康有序、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来实现“内求团结,外求发展”,塑造良好组织形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