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地区发现公益诉讼线索近六千件
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做客高检网正义网接受访谈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至2016年12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765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883件,向法院提起诉讼495件。”2月24日,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在做客“最高检厅局长系列访谈”时表示。
公益诉讼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4186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交给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检察改革任务,也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点之一。经过一年多的司法实践,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优越性逐步显现。这一制度不仅能够有效地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还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时无人诉、无法诉、不愿诉的现象,强化了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此外,也调动了其他适格主体的积极性,增进了公益保护的社会参与。”郑新俭说。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官司有理打不赢,检察院里找民行”这句顺口溜被越来越多老百姓所熟知。据郑新俭介绍,民行检察部门还负责对民事、行政诉讼中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等。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万余件,其中对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283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43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2469件,对于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945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的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4313件。
在民事诉讼方面,郑新俭表示,虚假诉讼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司法程序。他进一步提出,虚假诉讼的“重灾区”主要是民间借贷、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破产清算等。对此,检察机关采取措施,积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有效获取虚假诉讼案件线索;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查明虚假诉讼的证据和事实,成功办理了一大批案件;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虚假诉讼查处和防范工作。
在谈到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时,郑新俭介绍道,这是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监督职责,而该项工作面临着法律规定比较原则、有些问题认识不统一和监督经验不足等困难。“2016年12月19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意味着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自此有了较为统一的制度规范,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上述困难。”郑新俭称。
对于2017年民行检察工作安排,郑新俭表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强化对涉案财产执行和管理活动的监督;依法督促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依法办理环境、医疗、食品、药品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检察机关还将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为全面评价公益诉讼制度提供足够数量的优质样本。同时,公益诉讼试点院将重点关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