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阿里巴巴集团今天向全社会公开呼吁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重刑罚、加大打击制假售假的执法力度。为此,阿里巴巴“不惜成为制假售假者最恨的人”,并呼吁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来治理假货。
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在2月27日举行的“2017年度打假工作交流会”披露了一组数据: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共排查出4495个销售额远大于起刑点(5万元)的制售假线索,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比例不足1%。
郑俊芳认为,根治假货亟待严格执法、加重刑罚,她以酒驾入刑为例来说明对制假售假严格执法加重刑罚的必要性。阿里巴巴表示,如果刑事处罚比例不足1%的事例一再发生,从根本上治理假货也就无从谈起。严格执法、加重刑罚,让每一个犯罪分子无法逃避应有的刑事处罚,让制假售假者不再心存侥幸,才是消费者权益得以维护的必由之路。
此前则有美国媒体报道,超过10家美国贸易团体向阿里发信,投诉阿里未有落力打假,指其虽然采取了一连串坚实步伐打假,但它没能兑现承诺,永久减少平台上的假冒商品。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对此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岳屾山:“阿里此次发表的声明其实是表明打击假货的态度,同时它也说明了目前我们国家在打假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目前刑法其实是有相应规定的。例如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第一节就是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一些规定。规定明确提到,像这种掺杂、掺假或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如果销售金额在两万元以上,将会被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外它还有其他一些数额和刑罚的规定。另外,假货除了在质量上有问题,还有一种假货就是冒充别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对此也是有相应规定的,在刑法当中,这种假冒注册商标罪,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从相应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来看,一般数额在5万元以上,就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假冒了两种以上注册商标,经营数额如果达到了两万元以上,也可以追究它的刑事责任。这也就是说,目前我们的刑法当中对于这种处罚是有相应规定的,只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可能并没有被非常严格的执行,这是目前我们在打击假货的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一个问题。
除了刑法的规定,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一些行政法规也会对生产和销售假货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在行政处罚的层面和角度上可能存在着执行力度不够的情况。所以这些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确实比较低。另外,对于平台来讲,相关的行政法规,例如互联网的商品交易管理办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这种第三方的经营平台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它们需要核实入驻平台的商户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