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成都高新区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健康发展,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现制定成都高新区201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一、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必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由国家、省、市、区相关单位批复备案或试点并通过年度审核。
2、申报单位必须是市场化自主运作,自我发展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联盟(协会)、知识产权(专利)联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公司、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机构等。
3、申报单位必须是税务解缴关系(国地税)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或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的行业领域符合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下一代信息网络、电子核心基础、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含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和节能环保等领域。
2、申报单位的组织架构清晰,管理制度健全,人员、办公场所有保障。
3、申报单位在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咨询、推荐,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和集成示范应用,促进产学研合作,开展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和路线图研究,整合科技资源服务行业企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召开行业科技论坛、沙龙等各类活动方面绩效显著,行业认同度高。
三、评选内容
重点考核申报单位2015年在组织建设、运行管理、协同创新、服务产业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四、支持额度
根据申报单位运行情况评选等次,分别给予优秀等次50万元、良好等次30万元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