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高新区推进“三次创业”加快高层次人才聚集的若干政策》(成高委发〔2014〕13号)要求,将于近期开展“2016年人才专项奖励”第二批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
对于获得成都高新区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含获得成都高新区认定的高层次金融人才所在企业)以及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资质认证的企业,引进的年薪在10万元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每人最低1500元、最高5万元的奖励。具体条件如下:
1. 申报条件
申报人才专项奖励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如不符合不可申报,即:
(1)申报人条件:
①申报人与成都高新区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被企业连续聘用时间达1年(含1年)以上。
②申报人年薪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企业担任管理职位或专业技术职位,其中,管理人才还需担任企业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2)申报人所在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高新技术企业;②软件企业;③获得成都高新区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含获得成都高新区认定的高层次金融人才所在企业)。
2. 支持标准
年薪档次 奖金金额(元)
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 1,500.00
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 5,000.00
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40万元以下 9,000.00
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50万元以下 14,000.00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60万元以下 18,000.00
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70万元以下 24,000.00
70万元以上(含70万元)-80万元以下 29,000.00
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90万元以下 35,000.00
90万元以上(含90万元)-100万元以下 41,000.00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50,000.00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时间:8月24日至9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