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中国制造2025》将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列为五大工程之一,工信部已出台相关文件,并于近期成立了首个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根据《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为加快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我委参照工信部相关文件及有关省市的先行做法,将启动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建设工作。请各单位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认真组织培育。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创新中心的定位与功能
(一)定位。
制造业创新中心是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是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以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和载体,完成从技术开发到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各环节的活动,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二)功能。
加强产业前沿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面向战略必争的重点领域,开展前沿技术研发及转化扩散,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储备与布局,突破产业链关键技术屏障,支撑产业发展;面向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突破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供给瓶颈,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促进技术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打通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产业化链条,形成以市场化机制为核心的成果转移扩散机制。通过孵化企业、种子项目融资等方式,将创新成果快速引入生产系统和市场,加快创新成果大规模商用进程。
加强制造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集聚培养高水平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开展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建设人才培训服务体系,为制造业发展提供多层次创新人才。
提供制造业创新的公共服务。提供技术委托研发、标准研制和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检验检测、企业孵化、人员培训、市场信息服务、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价等公共服务。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国际合作,积极跟踪国际国内发展前沿,通过项目合作、高水平技术和团队引进、联合研发、联合共建等形式,促进行业共性技术水平提升和产业发展。探索创新合作新模式。
二、组建方式和实施程序
(一)组建方式。
充分发挥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的主体性和积极性,紧密围绕《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确立的十大重点领域,兼顾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强顶层设计,以企业为主体,依托已有产业技术联盟,或引导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尤其是转制院所,自愿选择自主结合,构建各类产业技术联盟,发挥各自优势,整合相关资源,探索机制和模式创新,组建创新中心。
(二)实施程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是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的牵头实施单位,负责组织省级创新中心组建工作,制订和完善创新中心认定、考核、管理的有关程序和内容,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1. 认定。
创新中心认定原则包括:一是优先考虑制造业创新发展急需的重点行业领域。二是按照“高起点、有特色”的标准,宁缺毋滥,支持具有良好技术创新基础、具备良好体制和运行机制、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创新中心建设。三是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机制。
创新中心的认定程序分为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审核批准等环节,由我委牵头组建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包括来自经济、技术、产业、管理、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对创新中心进行评审和考察。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及规划,将作为专家论证、筛选以及后续管理的主要依据。
2. 评估考核。
创新中心设立后,我委将对创新中心组织年度评估和定期(三年一次)考核。
评估内容是创新中心提交的运行发展报告和定量定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等,包括技术成果数量及质量、技术成果转移扩散和产业化、对行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开展国际合作情况等。考核依据为三年内的各年度评估报告。评估考核内容可根据每个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有所侧重。
三、创新中心组建要素
(一)牵头单位条件。
1. 长期从事本领域的研究开发,在本领域有显著的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承担并出色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历。
2. 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强的技术扩散、辐射和转移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3. 有先进的基础设施、仪器装备和高端人才,能够为技术创新提供较完善的支撑能力。
4. 在本领域有较高或持续的研发投入。
(二)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要点。
1.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有一项或若干项有待突破、可促进形成国内领先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技术,或有前瞻性、有望在国际上领先的技术。
2.有产业链的重要客户、上下游企业、相关重点学科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单位作为中心组建成员,有专职的研发、成果转化和技术管理人员。
3.有吸引可持续投资和商业运行的能力,在组建过程中成员单位有一定资金匹配,全部组建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1000万元。
4.有科学合理的章程或规章制度,包括科学的决策机制、自主经营机制、内部财务、人事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激励机制和成员单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合作长效机制等,有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等规定。
5.有系统可行的发展规划,包括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成果转化产业化目标、经费筹措(包括政府资助)计划、研发投入和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自主运营的进程计划等。
6.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队伍,建立技术专家委员会作为内部咨询机构。
7.有开放合作交流机制,面向行业和地区提供服务。
8.有吸引和培养高层次研发人员和工程技术人才的能力。
四、申报要求
紧密围绕《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确立的十大重点领域,按照“成熟一个,授牌一个”的原则,请各单位结合当地产业特点,立足自身基础和条件,面向代表未来发展方向、有能力形成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行业组织培育,在条件成熟后按照要求填写《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见附件),纸质一式2份(含1份电子版光盘)送交我委。我委将按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和现场考察,并对符合要求的创新中心授牌。(申报材料装订规格:A4纸张、正文仿宋小四号、表格五号。纸质版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