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范围
本项目按照管理规范、择优扶持、注重绩效的原则实施,项目应符合《四川省2015年“互联网+”工作重点方案》、《四川省大数据计算产业发展路线图》和《四川省云计算产业发展路线图》所确定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一)自主研发产品产业化项目。支持云计算、大数据、基于互联网的行业或领域应用软件等“互联网+”方向自主研发产品的产业化。
(二)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支持云计算、大数据、工业软件、基于互联网的行业或领域应用软件等“互联网+”方向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
二、支持方式与额度
采用专项补助方式,对单个项目按其总投资不超过 20%的比例,结合项目实施进度,予以不超过200万的资金支持,其中,用于支持项目所需人力资源投入的资金占比不高于支持资金总额的40%。
三、申报条件
(一)在成都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二)项目实施单位综合实力强,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行为,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项目投资结构合理,有充分的资金保障,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四)项目开工时间须在2015年-2016年之间,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五)相关政策支持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需在四川省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管理平台中申报“互联网+”项目。
(二)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三)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核意见后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四)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五、申报要求
1.企业关于项目及所附材料真实完整性承诺。
六、其他
本指南由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