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牧)局(委):
为做好农机化信息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促进农机化发展,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请各地结合当前农机化热点,认真做好农机化信息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宣传重点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围绕提高综合机械化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这个中心,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宣传:
(一)抗灾救灾和扶贫攻坚宣传。大力宣传农机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攻坚,以及抗击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先进事迹。
(二)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宣传。大力宣传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机具、新技术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要着力宣传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集中发布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技术成果、工作进展等。要围绕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和薄弱环节(如水稻机插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的机械化生产,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抓好试验示范、积极创建全程机械化示范区等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
(三)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宣传。大力宣传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中的主要做法、好经验,在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素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方面取得的成效等。
(四)培育农机服务主体宣传。积极宣传培育壮大“两主体、四中心”(育秧中心、烘干中心、加工中心、实训中心)农机化服务组织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农机化服务组织发挥机具、技术优势,在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机作业服务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农机质量和安全监管宣传。一是大力宣传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组织开展补贴机具质量调查、重点检查、质量保障督导、维护购机农民权益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二是大力宣传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规范农机安全源头监管,积极开展农机年检;深化打非治违,排查治理隐患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六)农机化扶持政策宣传。大力宣传落实农机化扶持政策,推动解决农机化发展突出问题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基层工作的新成果、新经验等。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为推动农机化信息宣传报道,各市州从8月1日起,每月20日前应至少向省厅农机化处报送2篇本地农机化工作动态或信息。省厅将农机化信息宣传报道列为年终考核参考依据。
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强化农机化信息宣传报道,及时反映本地农机化工作新情况、新动态、新成就,对全局性、综合性工作要进行专题宣传报道。要确保信息宣传报道质量,做到内容真实、主题明确、结构严谨、数据准确、文字精炼、条理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