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
你单位《关于成都市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信息监管平台运维服务变更为单一来源的请示》(成安监〔2016〕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作如下答复:
关于成都市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信息监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预算资金已达到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5〕196号)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鉴于该项目具有特殊性,其申请改变采购方式的理由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情形,且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信息已于2016年4月15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本次政府采购信息应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