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
你单位《关于2016年电子资源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请示》(成大[2016]2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作如下答复:
成都大学2016年电子资源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执行计划号:〔2016〕1453号) 采购预算金额已达到《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成财采〔2016〕9号)文件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且该项目申请改变采购方式的理由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的情形,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本次政府采购信息应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