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成都高新区经发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川经信办技创〔2016〕51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的《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表》后,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6月24日之前将推荐意见正式行文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并附上各申报企业的《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表》(含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