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创成果、促转化、强产业”的思路,我厅将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重点围绕我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优势特色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一批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等产业化前端且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应用软件、信息安全、数字视听及数字媒体、网络与通信等方面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航空与燃机、航空航天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及自动化装备、石油钻采及石化成套设备、高端配套基础零部件等方面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节能环保:节能装备、节能电机、节能材料、生活垃圾处理、工业废气、废水处理、高效节能绿色照明产品、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与成套设备、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新材料:稀土材料、特种高分子材料(包括新型复合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合金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生物质改性材料、纳米材料、超硬材料等方面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方面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现代农业:粮油、畜禽、经作、林业、水产等主要动植物突破性新品种及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生物医药:单克隆抗体、基因工程等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血液制品、原料药化学合成、单体成分植物药、创新化学药制剂、生物医用材料、诊断试剂、新型高科技医疗器械等等方面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现代中药:中药材种植(养殖)、中药饮片和提取物、中药院内制剂产业化、创新中药产品、中药制药关键技术、中药相关产品等方面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项目的企业应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优秀中小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项目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望达到批量生产、产业化生产及大范围推广应用前景的成果;
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科技成果来源包括:国家、省级科技计划支持所形成的科技成果,企业、科研单位自主研究开发形成的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授权发明专利、新药和新品种证书以及行业准入(许可)的科技成果,通过技术转移落户四川的科技成果等;
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执行期为三年,项目申请经费额度重点项目为100万元,重大项目为3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资金投入不低于1:1,项目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
5.对不符合四川省产业发展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以及已列入其他国家、省级科技计划并得到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均不予以支持。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