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中心《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申请购买进口产品的报告》(成疫控〔2016〕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办法》(成财采〔2012〕162号)的规定,经审查,采购人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要求,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拟采购产品名称:氨基酸分析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液质联用仪、自动进样器。
拟采购产品金额:人民币454万元。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此次采购若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国内产品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实施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