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成都高新区经发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精神,结合2015年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和培育工作开展情况,为进一步鼓励扶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和纳税的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2016年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拟上规、成长型、小巨人培育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产企业。
1.拟上规企业。2015年企业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不含)以下, 2016年营业收入可望突破2000万元。
2.成长型企业。2015年企业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之间。
3.小巨人企业。2015年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之间。
(二)在建企业。
预计在2016年度内将实现正式投产的在建企业。
二、扶持措施
纳入培育名单的企业,优先享受“成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各类社会化服务;优先推荐、安排享受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和融资扶持;经抽查,未连续在“四川省中小企业经营运行监测平台”或“成都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平台”上填报合格信息的企业,不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