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通过开放合作和引领示范,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校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国际化,根据《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我厅将开展2016年度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省级基地候选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每个市(州)推荐原则上不超过3个,同一单位限报1个。
二、此次申报的省级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三种类型。省级基地候选单位按要求填写《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编制《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经本单位审核签章后,由各市(州)科技局或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报我厅国际合作处,中央在川机构可由本单位推荐报送(纸质文档原件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为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国际产学研合作,促进国际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服务产业和经济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通过所在市州科技局推荐申报。
四、每年度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候选单位的推荐将在经认定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择优推荐。
五、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 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