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
你委《关于申请更改成都服务业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的函》(成商务函〔2016〕1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作如下答复:
成都服务业宣传采购项目(预算执行计划号〔2015〕3622号)预算资金已达到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5〕196号)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鉴于该项目具有特殊性,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同意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