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30号)要求,以及我委《2016年四川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计划》的安排,决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2016年质量标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标杆遴选方向
(一)质量管理(技术)方法方向,遴选通过在创新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技术)方法促进企业整体竞争力提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管理(技术)方法,优先遴选一批实践“源自我国本土”的质量管理(技术)方法相关经验。
(二)“互联网+”应用方向,遴选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水平的典型经验,如通过“质量管理流程信息化”、“生产过程集成协同操作”、“远程个性化定制”、“云端售后服务”和“远程监测维护”等方式提高实物质量、提升经营绩效的最佳实践。
(三)品牌培育方向,选择工业企业通过建立完善品牌管理体系,采用系统化品牌管理方法,在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典型经验。
二、质量标杆的推荐程序
(一)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本地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请参加质量标杆遴选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遴选标准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