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支持和鼓励我市中小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版,成经信发〔2016〕6号)要求,现就开展2015年新上规企业和规模企业上台阶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上规企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
列入我市规模企业培育计划,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给予企业经营者10万元奖励。
二、规模企业上台阶奖励
(一)申报条件。
列入年度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计划,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奖励标准。
给予企业经营者20万元奖励。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企业将填好的申报资料报送所在地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统计部门、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盖章确认。
(三)区(市)县工业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填好《成都市新上规模企业奖励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或《成都市规模企业上台阶奖励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附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二份分别报送至市经信委企业处(另附电子版)、市财政局企业处。
四、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接此通知后,请及时通知企业,并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