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根据《成都高新区推进“三次创业”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第六条支持聚集科技金融服务资源。鼓励各类股权投资机构重点投向成都高新区战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企业成长阶段和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对被投资企业进行配套项目补贴(投资5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金额的20%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补贴,单个企业获得资金上限为40万元);投资机构吸引其投资的科技企业落户成都高新区的,按照企业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投资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请根据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资料(一份)装订成册报相应申报单位。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