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现行劳动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企业可通过下列途径请求解决:
(1) 协商解决——企业和职工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尊重事实,明辨是非,依据法律并充分考虑对方利益的情况下,通过谈判、磋商,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解决纠纷的形式。
(2)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促使企业和职工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并经仲裁庭合议裁决的活动。劳动争议必经程序或称劳动争议前置程序
(4) 诉讼——人民法院依据劳动法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活动。目前是一裁二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