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几年,中国专利申请量一直稳居世界之首,但纵观这些大量的专利是否给企业创造了利润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专利不只是一纸尘封的证书,它可以是创造企业利润的商业宝藏。从这个角度,专利已经被看做一种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专利权原初的意义是通过法律保护权利人独占专利技术,进而排斥他人利用的权利。所以,专利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资产,是法律保护下的技术资产,一方面可防止他人侵夺自己的技术资产,一方面也可防止自己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但法律防御层面的技术资产是消极的、静止的,它本身并不是专利保护的目的。只有当专利能够为企业创造利润的时候,专利权才是有用的资源。当此之时,专利从法律保护资产中,释放出商业资产的活力,不再固守防御企业侵权风险的使命,而是培植企业获取利润的根基。
IBM在1993年专利收人只有2亿美元,经过新任执行长全力调整公司策略后,2001年共获得3411件专利,权利金收入高达近15亿美元,占IBM年度税前收益(81亿美元)的近1/5,如果通过产品销售赚到相等的金额,则相当于额外销售出160亿美元的产品。
施乐公司曾有8000多件专利,每件专利的对外许可收入约1000美元年。20世纪,它攻击惠普公司专利侵权后,每件专利的对外许可收入涨到7500美元/年,不过尚远远低于18M每件专利7.5万美元/年的对外许可收入水平。
惠普成立了知识产权特许经营部,专门致力于管理和运作惠普公司关于专利、版权、商标以及商业秘密等相关事项。该部门2003年使惠普公司的技术授权费收入增长了50%。
专利许可还可以帮助公司降低成本和获得商品,从而增加盈利。例如,戴尔计算机公司1999年在一宗与1日M公司签订的数额为160亿美元的交许可协议中,以专利组合作为抵押担保,获得了低成本的计算机元件。
这些例子表达了一种新趋势——专利许可与技术转移已经成为企业赢利的另一个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