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老龄化现象日益突出的当下,2015年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四川成都市与养老服务相关的部门先后制定并印发了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这些都有效推动成都市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
1、2015年2月10日
成都市发布加快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农村社区,养老床位数达到13.5万张以上,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以上,形成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满足需求的发展格局。
2、2015年3月31日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通知规定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从从2015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20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不含15年),对超过的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年增加7元;此外,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不同情况调整有所侧重。
3、2015年5月18日
对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发护理补贴
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建立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成都市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意见》、《成都市建立健全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意见》。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经济困难享受范围是具有成都市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老人,二者不重复享受。
4、2015年6月1日
高龄老人可以领取津贴了
通知规定户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其中80-89周岁津贴补助最低指导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津贴补助最低指导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100岁及以上津贴补助最低指导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5、2015年6月19日
成都市印发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关爱为主导、家庭关爱为基础、社区关爱为重点、社会关爱为主体,符合成都实际、具有成都特色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农村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的乡镇和80%以上的村(社区),成都市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辅导站)达到900所以上;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管理工作,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