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现在很火热,但现在跟P2P合作的融资租赁公司,还是比较小的融资租赁公司,在单体项目上比较小。现在P2P对接融资租赁主要是两个问题,一个是期限问题,一个是成本问题,如果不能解决的话,像大型融资租赁公司的项目的对接就会比较困难。但是不排除互联网金融在将来发展的时候,在整个P2P把它做大的时候,在这两个方面有改进,这样对大的租赁公司来讲也是机会。
权益变现的问题,司法解释第8条明确规定融资租赁项下的出资人可以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出去的。但是操作的过程中要注意几个细节,第一个你转让的权利,并不是转让了你全部债权实现的方式。第二个问题是如果把租金债权通过信托的渠道进行资产证券化,让它发售出去,目前只要通道本身是符合监管规定的,法律风险不大。第三个渠道,假如通过P2P谈的是权益转让,只是通过P2P平台转让债权,将租金债权分割成可发售的均等物转给债权人,严格来讲有不合规之处,是违规发售和发放理财产品,但是现在监管部门也没有行动。
P2P是现在的流行趋势,就长远发展来看,需要着重考虑,但是就风险而言,需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