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5日,翠屏区森林公安局在“亮剑行动”中查处一起无证运输活立木案。
据悉,9月25日18时05分左右,我局江南派出所接群众电话举报称:“有一辆小货车正在翠屏区宋家乡万年村六社装活立木,准备外运,怀疑未办手续,望查处。接报后,江南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布控。当日晚19时30分左右,派出所民警在宋家乡万年村六社村道附近将运输活立木的小货车挡获,该小货车运输了两株活立木(朴树),当民警要求小货车司机出具合法手续时,该司机却哑口无言。经查,违法人员宋家乡万年村村民刘某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前提下,雇请货车从宋家乡运输两株活立木(朴树)到翠屏区某苗圃栽种,其行为已违反了《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五条之规定,属无证运输活立木违法行为。
目前,违法人员刘某某对于无证运输活立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翠屏区森林公安局根据《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予以其没收无证运输的活立木(朴树)两株的林业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