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工商局三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针对欺行霸市、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当前社会和游客反映强烈的旅游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三部门明确表态,将综合运用旅游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多部法律法规,重拳整治市场秩序,让违法和失信的企业无处遁形。 黑恶势力渗入旅游市场
自2013年10月旅游法实施至今,尽管许多省区市建立了旅游综合协调机制,但从机制运作情况看,不少还属临时性、突击性,相关部门之间责任不够清晰,难以形成合力,旅游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直言:“相当一部分地方旅游市场乱象丛生,有的甚至有黑恶势力渗透。如果继续任其发展,无疑是我们的严重失职。”
考虑到旅游业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市场监管涉及多部门多领域,为加强综合整治,形成合力,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在今天的会议上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 违法“一日游”列入治理重点
会议指出,“不合理低价”、违法“一日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是今年治理旅游市场秩序的重点。三部门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
会议强调,整治不合理低价,是遏制旅游市场秩序的“牛鼻子”。不合理低价是旅游市场秩序的“万病之源”。所谓不合理低价,是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整治不合理低价,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形成合力。
按照部署,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对组织不合理低价、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工商部门重点负责对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监管不到位将被问责
记者获悉,今后,各地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将每季度通报一次联合执法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国家旅游局将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对旅游市场秩序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并将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企业的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此外,旅游协会等中介组织还将制定评价旅行社、导游、饭店、景区的服务标准,开通游客网上评价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平台。
今年以来,国家旅游局先后派出20多个工作组赴云南、湖南等12个省区市开展不合理低价专项检查及重点投诉举报案件的督查督办。建立健全服务等级退出制度,摘掉一批市场秩序混乱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牌子。目前已对百余家违法违规旅游企业进行了摘牌、降级等处理。
会议还要求,各级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快贯彻落实《通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依法依规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力度,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要实行督办制度,对整治不力、监管不到位的要实行问责。三部门要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查督办、约谈通报等,推动各地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实现市场有序、竞争有序、管理有序、出游有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