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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务行业协会承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规范商务行业协会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成都市商务委2015年11月25日党组会议决定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2015年协会承接项目需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支持方向

根据我市商务工作和内贸流通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的需要,支持商务行业协会承接购买相关服务:制定行业标准、服务规范,开展资格认证及专业技能(人才)培训;开展行业统计、编制行业报告;组织行业调研,开展课题研究;建设与运维行业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开展行业信用体系与诚信自律体系建设;拓展国际市场和对外经贸交流,支持企业“走出去”;组织开展创新创业专题活动;举办“政府支持、协会承办”形式的创意和节会活动;组织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开展行业安全检查;支持参与内贸流通综合试点的各类工作与活动(需求项目见附件一)。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上述支持方向和需求项目的,同一协会承接项目不得超过2个(含2个),单个项目资金不低于5万元,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实行项目招投标方式。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在市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的商务行业协会,具备承担行业专业性服务工作的条件和能力,其提供的服务内容符合支持方向和项目需求;

2、协会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按时换届、年检合格,配备有专职秘书长及专兼职工作人员;

3、协会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税务登记证书,执行《民间非营利性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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