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通过在示范县(区、市)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机制体制,进一步加快农产品流通建设,扩大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农民增收,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全面提升全市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二、发展目标
通过示范县(区、市)的带动作用,力争在政策、机制体制等领域有所突破,并且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成都农村电商发展模式。示范县(区、市)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得到快速发展,物流配送、商贸零售体系日臻完善,信息化网点改造个数增长2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不低于30%,大型电子商务平台销售额增加20%以上,电子商务成本逐步降低,农村电商应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显著提高。
三、资金及扶持方向
(一)扶持资金
对进入成都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的县(区、市),从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匹配相应资金给予支持。
(二)扶持重点
1、支持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建设,支持引进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服务企业,打造电子商务平台、改造信息化终端等。
2、支持配套基础设施打造。支持服务电商进农村的物流配套企业、配送农产品网络销售的相应设施等。
3、支持农产品企业开展O2O相结合的农产品销售促销活动。
4、支持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以及创业青年及个体农户等。
四、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成都市二、三圈层县(区、市)人民政府,且区域经济规模总量较大或增速较快,农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健全,农产品资源相对丰富,并且致力于发展农村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