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标准(试行)》、《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标准(试行)》的条件,在基地、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遴选推荐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
二、申报名额
全省评定2015年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0个、示范企业50个。成都市推荐示范基地不超过5个、示范企业不超过40个,其他每个市(州)推荐示范基地不超过1个、示范企业不超过3个。已被评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不再申报省级示范。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函〔2015〕44号)计划安排,现就2015-2016年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申报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