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范围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1.市州重点打造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平台(申报经费500-1000万元)
2.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申报经费50-100万元)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经费50万元)
1.在川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申报经费100-500万元)
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申报范围按照《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川办发〔2014〕90号)所列领域,重点支持研发设计、信息资源、科技文化融合、科技中介、科技金融、检验检测领域的示范项目。
(备注:孵化器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填报平台申报书,示范项目填报示范项目申报书。2013年、2014年已经获得省科技计划支持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工程中心、重大科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凡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3.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示范项目的,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并出具资金配套证明。
4.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当年的科技计划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省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