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程序
(一)从2012年度起,中介机构申请从事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包括复审和新认定)工作的,向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学技术厅)提出书面申请;
(二)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中介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执业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三)对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由认定管理小组定期公布名单,资格有效期为一年(会计年度)。
二、申请时间
(一)申请201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执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于2012年3月23日前提出申请;
(二)申请2012年以后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执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应于申请资格年度当年1月1日至1月31日提出申请。
三、申请条件
(一)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二)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三)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近年高企认定工作服务优秀,价格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