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四川省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成都市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试点工作,结合成都市消费习惯和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
通过推进我市马铃薯主食产品开发,力争使马铃薯主食产品在马铃薯总消费中的比重有明显提高,马铃薯主食产品在居民总消费中的比重有明显提高,推动马铃薯产销一体化产业体系建设。
二、补助内容和标准
为突出重点、易于监管,拟选择居民日常消费量大的面条、面包糕点类、米粉等作为补助品种,按照同等或接近普通主食产品的价格进行差价补助。
对于马铃薯配比30%、40%、50%以上的馒头(花卷、面包、蛋糕、油条)、面条(饼干),每加工销售 1 斤分别补助 1.0 元、 1.5 元和2.0 元。对于马铃薯配比15%、20%、25%以上的米粉,每加工销售 1 斤分别补助 1.0 元、 1.25 元和1.5元。
三、实施主体
按照“自愿申报、优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确定马铃薯主食加工企业为实施主体,可选择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餐厅等有固定消费群体,以及商场超市等人流量大、扩散范围广的场所开展马铃薯主食产品消费推广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