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范围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要求,结合我省农区草地畜牧业发展情况,2015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推进行动项目安排在荣县、平昌县、昭化区、旺苍县、渠县、丹棱县、筠连县、华蓥市、叙永县、顺庆区等10个县(区)组织实施。各项目县应合理布局项目实施区域,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建植草地发展草地畜牧业,尽量避免与粮争地。
二、项目申报条件
各项目县的项目承担主体为从事草地畜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牧业专业合作社或企业。具体申报条件为:
1.合作社申报条件:承包流转草地面积3000亩以上,土地承包流转年限不少于10年(从2015年起计);养殖肉牛或肉羊规模800个羊单位以上;养殖区具有良好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生产经营良好,与周边辐射带动农户签订草产品、畜产品购销合同和劳动合同。
2.企业申报条件:承包流转草地面积5000亩以上,土地承包流转年限不少于10年(从2015年起计);养殖肉牛或肉羊规模1200个羊单位以上;养殖区具有良好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生产经营良好,与周边辐射带动农户签订草产品、畜产品购销合同和劳动合同。
三、项目内容及资金补助环节
(一)项目内容。一是天然草地改良。适地建设草地围栏,补播改良退化和石漠化草地,综合防治草地生物灾害,因地制宜开展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二是优质稳产人工饲草地建植。开展土地整理,修建灌溉沟渠、田间作业通道等基础设施,普及优良牧草种子,推广应用草种包衣、混合播种、水肥调控、生物灾害综合防治等高产集成技术,集中扶持建设一批优质高产稳产饲草基地。三是标准化集约化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高标准牲畜圈舍、储草棚库、青贮窖池和粪污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优先支持建设一批采取自繁自养模式、牛羊存出栏达到一定标准的养殖基地。四是草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开展草产品和畜产品产地加工,购置牧草刈割收获、田间干燥打包、草捆压制存贮,以及产品加工、分级、包装、检验检测等关键设施设备。五是技术培训服务。对项目承担单位聘请相关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服务支出给予补助。
(二)资金补助环节。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上五个环节中自主选择补助环节,合理安排建设任务,其中,技术培训服务资金不得超过5%,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50%以上应用于天然草地改良、人工草地建植以及牧草收获加工机械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