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技术创新企业主导机制研究;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和首购制度研究;创新创业税收激励政策研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领军企业创新主导作用发挥研究;小微企业培育机制研究等。
2.健全协同创新机制:职务科技成果“三权”改革研究;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创新科技行政管理方式研究;深化校院地协同创新研究;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社会、教育、人事等体制改革协同互动研究。
3.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科技创新(管理)人才评价体系的研究;成都科技人才发展研究;引进和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究;技能型人才培育研究;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研究;科研自由流动机制研究等。
4.增强创新创业金融支持:完善创业首投引导机制研究;构建地方科技金融要素市场体系研究;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研究;发展普惠金融研究;提升金融国际化水平研究等。
5.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成都制造业高端化升级机制研究;成都服务业创新发展的研究;成都现代农业创新发展研究;成都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研究;成都产业集群高端化、品牌化、生态化发展研究等。
6.推动区域创新发展:成都高新区先行先试领先发展的研究;高水平高起点规划建设成都科学城研究;县域经济高端化、差异化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产城融合发展研究;成德绵协同创新研究;成都开放创新战略研究等。
7.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成都众创空间发展研究;多样化多层次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研究;提升创新创业载体孵化绩效研究;城市创新创业活动品牌(平台)建设研究;建立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研究;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政务服务体系研究;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研究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蓉注册且独立核算、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项目选题原则属于本指南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成都市情,突出重点,研究方向和成果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可操作性和一定超前性。不支持纯技术性理论、纯自然科学理论、纯社会科学理论、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办法与制度等。
3.课题组应由有较强科研实力的专家、学者和具有成果推广应用条件的部门共同组成。鼓励以课题组为单位,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联合申报。
4.课题主要负责人必须参与课题研究、评审答辩及日常管理调度等活动。课题主要研究人员要具有知识的互补性和研究专长的协调性。
5.项目申报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6.项目实施期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两年。
7.已承担市科技局软科学研究项目、超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软科学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