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成都市科技创新券将对科技企业于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在“成都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上购买的发明专利申报代理和检验检测服务费用按一定比例进行资助。
(一)发明专利申报代理服务资助
资助标准:按企业购买发明专利申报服务支出费用的5%使用科技企业创新券进行支付,每家企业1年时间内使用科技企业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检验检测服务资助
资助标准:按企业购买检验检测服务支出费用的20%使用科技企业创新券进行支付,每家企业1年时间内使用科技企业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