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项目
(一)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推荐对象为下列人员,包括:
1.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和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有创造性、重大研究成果,对推动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特殊贡献的人员;
2.在科学技术创新、加速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作出重大贡献,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直接实施者。
(二)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包括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和国际科技合作四个方面,推荐对象为下列人员或组织,包括: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大科学发现的;
2.运用科学技术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发明的;
3.在加速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时间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