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5大领域10个方向的项目:
(一)工业节能节水技术改造
1.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2.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工程
3.节水技术改造工程
(二)数字能效提升
4.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程
5.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工程
(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
6.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工程
7.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程
(四)资源综合利用
8.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程
9.再生资源工程
(五)节能环保产业
10.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工程。
以上各方向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必须符合当地经济和产业规划,发起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
(二)优先鼓励采用PPP或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建立市场化投融资主体的项目。优先支持已经具备类似项目经验的企业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具体要求如下:
1.融资主体。
(1)申报项目的投融资主体已建立;
(2)企业或股东有相关建设和运营经验;
(3)融资主体承担运营和运维业务。
2.项目。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当地城市总体规划,有利于促进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2)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并立项,已完成相关报批程序,2015-2016年有具体融资需求;(3)企业或股东对项目贷款提供一定信用支持;(4)项目资本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