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条件
(一)由非政府资金建设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改造传统工业流程、促进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的物联网应用,以及在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社会信息化、北斗导航等领域中的物联网应用;
(二)项目有可复制推广的解决方案和商业模式;
(三)项目已实施(截至2015年底)。
二、企业条件
(一)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二)近2年无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支持方向
(一)工业物联网、传感器芯片、智能终端、北斗卫星导航等物联网应用项目;
(二)对本地物联网产业配套带动作用强的项目;
(三)具备较强自主研发能力、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
(四)其他重点支持方向的项目。
四、入库程序及报送要求
本次申报项目经筛选审查后纳入全市物联网示范应用重点项目库,资金需求测算结果将作为2016年市物联网示范项目支持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