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已纳入成都市规模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统计范围,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认定,投入资金用于实施企业油气输送管道和地下管网、液氨使用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有限空间和涉粉、抛光作业、煤气及有毒有害工序、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劳动密集型生产场所消防等安全技术和设施设备投入(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的安全设施设备投入),总投资在5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二、申报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能力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三、项目实施时段。
申报项目应系2014年实施(以设备购入发票为准),申报日前已验收完毕并出具验收报告的安全设施投入项目。2014年以前已实施完毕的项目不属申报范围。申报日前未实施并验收完毕的项目纳入次年度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