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向融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生产设备、未申请过融资租赁补贴的成都市工业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纳入我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具体名单详见成都工业网);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融资租赁生产性设备价值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支持标准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5%给予设备融资租赁费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资金补助期限
对2014年度中小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设备项目进行补助。
一、申报条件
向融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生产设备、未申请过融资租赁补贴的成都市工业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纳入我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具体名单详见成都工业网);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融资租赁生产性设备价值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支持标准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5%给予设备融资租赁费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资金补助期限
对2014年度中小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设备项目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