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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新增项目集训中心及启动集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6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竞赛集训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60号)《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遴选及集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124号)等有关要求,现面向四川省开展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新增项目四川省竞赛集训中心申报,启动集训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轨道车辆技术、无人机系统、智慧安防技术、软件测试、数字交互媒体设计、口腔修复工艺技术、零售。

二、建设单位征集

请有意愿参与新增项目集训中心建设工作的单位,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竞赛集训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60号)要求,于2025年3月21日前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竞赛集训中心项目推荐一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竞赛集训中心项目申报书》到指定邮箱:673359605@qq.com。签章纸质版申报材料3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同步邮寄到指定地址。

三、集训报名

集训报名工作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遴选及集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124号)安排,开展集训队员和专家教练推荐报名工作。

(一)集训队员报名

1.基本条件:凡16周岁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均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集训队员报名时应在当地学习或工作至少满一年。其中,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口腔修复工艺技术项目选手为2001年1月1日后出生)。

2.报名方式:各市(州)人社部门、行业组织、院校(含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等均可推荐报名。各赛项限报2名(团体赛项为2队)。院校、企业已推荐的人员,各市(州)人社部门不再重复推荐。

(二)专家教练推荐

各市(州)人社部门、行业组织、院校(含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等均可推荐,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公正诚信、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严守竞赛纪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备世赛、国赛、行业赛等参赛、办赛和集训工作经验,或在赛项相关专业(职业)系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突出的技能成果和行业影响力,熟悉相关行业领域技术技能标准、成果转化及国内外发展动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参加集训备赛工作的专业人员,担任集训专家、教练。

(三)集训选手和专家教练推荐报名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3月27日前,填写《四川省集训队员推荐表》《四川省集训队员汇总表》《四川省集训专家教练推荐表》并盖章后分别以pdf和word版形式报送指定邮箱:673359605@qq.com。

联系方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028)86110567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伍晓伟 028)86131822

电子邮件:673359605@qq.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邮寄请注明:“集训中心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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