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金堂县2023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推进油菜扩种任务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按照《金堂县农业农村局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堂县财政局关于对〈金堂县2023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备案的请示》(金农业农村〔2023〕96号)文件要求,拟在项目实施镇(街道)开展油菜两段机械化收割示范,现就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示范任务
油菜两段机械化收割示范面积1000亩。
二、实施范围
该示范安排在承担金堂县2023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的竹篙镇实施。
三、实施时间
项目机收实施时间为2025年4月至5月,服务资料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四、项目补贴标准及面积
开展示范面积1000亩,每亩补贴80元,共计补贴资金8万元。
五、申报条件
服务主体应是拥有能够完成作业任务的各类作业机具、配套设施及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的从事农业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能够在收获季节开展机械化收割,引导和推进油菜机械化生产。
六、申报步骤
(一)服务主体自主申报
凡符合油菜两段机械化收割示范服务主体申报条件的业主,带上《金堂县2023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开展油菜两段机械化收割示范服务主体申报表》、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机具台账及隶属关系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及服务能力证明材料,于2025年3月13日下午17:00时前向金堂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地点:金堂县农机推广服务站,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4932117。
(二)确定服务主体
金堂县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从申报单位中优先选择服务质量较好、服务能力较强和农民满意度高的服务主体提供服务。
(三)签订服务合同
由金堂县农业农村局与任务实施主体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质量、补助标准、任务验收确认等。
(四)任务认定
服务主体需与业主、农户等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在服务过程中要填写服务日志,详细记录作业对象、面积、地点,服务结束后需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所在地村(社区)委会、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等签字确认。
(五)资金拨付
服务任务完成后,提供服务主体向金堂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助资金拨款申请表。(同时提交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所在地村(社区)委会、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字确认的相关资料),金堂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签订的服务合同,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进行验收公示,公示无异议,服务主体方可持拨付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金堂县农业农村局办理补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