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川人社办发〔2023〕4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年度科研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度厅级人社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给予5-10万元不等研究经费资助,一般项目研究经费自筹。项目选题参考《2025年度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需求指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协(学)会等社团组织和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
(二)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者,须实质性地负责、组织和承担项目的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3.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4.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5.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且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
6.未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结项评审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2025年项目申报。
(三)推荐单位要求
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推荐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予受理。
(四)报送要求
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等附件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类型+题目+负责人+单位+联系电话。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相关科研制度要求,合规开展项目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根据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选题填写申报书,做到规范、准确、齐全。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并签章后报送。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暂不提交申报书纸质件,以电子稿形式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其中单位盖章页以PDF扫描件形式提交。待申报项目立项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质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质件。
(二)申报受理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受理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工作,综合评定确定立项名单并公开发布。
本科研项目具体执行周期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执行周期原则上不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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