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有序推进金堂县“‘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项目,巩固我县油料生产基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综合效益,根据《金堂县农业农村局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金堂县财政局关于对金堂县2024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备案的请示》(金农业农村〔2024〕98号)文件要求,我县拟在项目实施镇(街道)开展油菜规模化种植奖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补目标任务
奖补面积12000亩,奖补资金180万元,奖补采用先报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
二、奖补对象和标准
奖补对象:金堂县范围内实施油菜规模化种植的自然人或法人。奖补标准:对2024-2025年小春季在金堂县范围内进行油菜规模化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按照150元/亩标准给予奖补。
三、奖补程序
(一)申报凡符合油菜规模化种植的自然人或法人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2月8日向当地镇(街道)政府自主申报。申报时必须如实填报《金堂县2024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油菜规模化种植奖补申报表》。凡申请奖补的自然人或法人,需提供油菜生产各环节的照片。同时还须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1.种植大户: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或村(社区)提供的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准确全称);2.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审核与公示
1.审核。村(社区)对辖区内申报主体进行油菜规模化种植的真实性负责,镇(街道)于2025年3月9日前完成申报资料和面积的核实。核实面积须用专业测绘工具(软件)进行实测并附实测路径轨迹图片(盖政府鲜章)。2.公示。镇(街道)对符合奖补条件的油菜规模化种植实际情况分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群众提出异议或意见,应重新审查核实,并将复核的结果进行再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镇(街道)出具初审报告并将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抽查县农业农村局对镇(街道)上报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和汇总。抽查结束后,将结果进行汇总,并在金堂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重新核查核实后再次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补贴方式
通过自主申报、镇(街道)审核、县级抽查并公示无疑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确定的油菜奖补面积进行资金拨付。
五、加强宣传和组织申报
各镇(街道)应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有序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