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产业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24〕947号)要求,现围绕重点产业组织开展专利优先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重点产业链主企业。申报企业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局令第76号),对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专利或案件自愿提出申请,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见附件2)、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相关证明文件及《承诺书》(见附件3)。每个申报企业提交专利不得超过10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有关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推荐。
三、申报要求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12月18日前将推荐文件、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excel及盖章后的扫描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优先审查请求书纸质件一式两份、其他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不胶装;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464431088@qq.com)报送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刘凯 028-8626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