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在川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回顾近年来我省专家智力服务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典型事迹、特色亮点、积极成效,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相关部门(单位)、个人征集专家智力服务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6年以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选派或推荐,纳入(参与)四川省专家智力服务基层示范行动计划和“智兴天府专家行”智力服务实施计划等智力服务活动。主要包括:
(一)专家智力服务基层活动(人社部专家服务基层国家示范团、人社部特培专家服务团、厅县合作、地方智库、专家智力服务基地等);
(二)留学人才智力服务活动(人社部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海外赤子服务四川行动、海外人才工作站等);
(三)博士(后)智力服务活动(人社部博士后科技服务团、博士后服务团科技创新示范活动等)。
二、案例要求
(一)典型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及在县域经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民生事业、基层治理等方面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实效性。通过专家智力服务活动,帮助解决了技术难题,帮扶项目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提升;培养了专业人才,取得了课题研究成果;柔性引进了当地需要的专业人才,引进人才与当地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等。
(三)借鉴性。所反映的工作案例事迹,在相关领域(行业)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借鉴性。
(四)创新性。选送的案例要突出创新引领和问题导向,介绍探索创新的特色做法、亮点成效、经验启示、意见建议。突出故事性、新闻性、可读性,力求生动详实,避免面面俱到,不要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
(五)真实性。选送的案例来自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团队或个人的真实实践、真实成效,不得虚构杜撰。
三、其他事项
(一)市(州)人社部门负责本地行政区域内案例的收集;省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案例的收集;四川省专家服务团专家以及参与过我省专家智力服务基层活动的专家、个人可以直接报送案例。
(二)案例以书面(含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字数控制在2500字左右,可附上2—3幅现场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少于2M),有条件的可以PPT、短视频等形式报送。书面、电子文档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报送,并注明执笔人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三)请各地、各部门(单位)或专家个人高度重视,积极梳理总结典型案例,切实把那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示范指导带动性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明显的案例推荐出来。遴选出的优秀案例将予以宣传推广、汇编成册,并作为专家智力服务基层项目申报、专家选取、通报表扬、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联 系 人: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 唐龙 李佳
联系电话:028—67834071/81471659
报送邮箱:sczjfw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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